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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振华:坚定不移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 构建国企民企协同发展良好生态

发布时间:2024-06-14
       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,在“两个毫不动摇”方针的指引下,我国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互补互促、携手共进,都得到了长足发展。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,加快做强做优做大,撑起了国民经济脊梁。2023年,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比2012年底增长3.4倍,入围世界500强企业数量较2012年翻了近一番,在战略性关键性领域形成了一批领军企业,有效发挥了战略支撑作用。民营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,已经成长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。截至2023年底,我国民企数量超过5300万户,较2012年底增加了将近4倍,对国家的税收贡献接近60%,提供了85%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,在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新经济500强企业中占比超过80%,在高新技术企业、独角兽企业中占比均超过九成,是稳定增长、促进创新、增加就业、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。
  事实充分证明,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并不是相互排斥、相互抵消的,而是相辅相成、相得益彰的。回顾过去,正是在“两个毫不动摇”的大政方针下,国企和民企深化合作、取长补短,形成了互利共赢、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,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大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,极大地调动了各类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,使一切促进生产力发展、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得以充分涌流,开创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。新征程上,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,迫切需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,不断完善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的体制机制,在继续深化国企改革、持续优化民企发展环境的过程中,以更加创新的举措、更加务实的行动,巩固和拓展国企民企优势互补、协同发展、相互成就的良好生态,不断夯实中国经济行稳致远的底盘和根基,不断激发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活力。
  加强创新协同,共同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。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。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是新时代国企和民企共同的使命担当。国企资本雄厚、人才富集,资源整合能力强,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具有显著优势,发挥着大国重器、强国基石的作用。民企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,经营机制更加灵活,求新求变意识更强,在技术创新和应用方面具备显著优势。以人工智能领域为例,我国2023人工智能100强企业中超过80%是民企,其中前十强企业均为民企;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创新30强榜单中,民企占比超过90%。在建设科技强国的道路上,国企民企各有所长、互补性强,通过深化合作、协同创新,完全可以更好发挥比较优势,实现1+1>2的效果。要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等方式,支持国企和民企联手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,助力解决“卡脖子”问题;要加强创新资源共享,推动国企积极向民企开放研发设备、试验场地、应用场景等,加强国企和民企创新成果的双向推广应用,更好促进新技术加快迭代升级。特别值得关注的是,近年来,一大批新兴领域民营科技企业的迅速成长壮大,也离不开国资的积极支持。正在崛起的民营新能源车企、集成电路企业和半导体设备制造企业,在融资过程中往往都有国资的领投、跟投、直投。要总结好这方面的成功经验,推动国资持续加大对创新型、科技型民企的支持,让金融之活水浇灌科创之鲜花。
  深化产业协作,共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。现代化产业体系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物质技术基础。长期以来,国企和民企结合各自优势和定位,形成了分工合作、互补发展的产业格局,为我国建成全世界最完整的产业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。国企通过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,加快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,既更好发挥了基础性支撑和战略性引领作用,也为广大民企发展释放了巨大空间。民企则遍布产业链各环节,在许多细分领域凸显专业优势,有力支撑了我国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整体提升。民企还是新产业、新业态的试验田。2023年,我国“四新经济”民企超2500万户,成为数字经济、新能源、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最主要的经营主体。总的来看,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程中,国企民企能够在错位布局、分工协作中实现优势互补、共赢发展。要通过供需对接、项目共建、渠道共用等方式,形成产业链优势互补、创新链合理分工、价值链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。要加强国企民企在新领域新赛道的合作,更好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,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。
  合力抱团出海,共同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。高水平开放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。开拓国际市场,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,更大程度参与国际竞争,是大势所趋。在改革开放进程中,国企和民企通过积极“走出去”,有力拓展了发展空间,提升了我国经济的全球竞争力。目前,在国际市场上,国企在基础设施、电力电信、工程装备等领域已经形成了强大竞争力,具有明显的产能、技术与经验优势;民企除了在“小而美”的制造领域持续巩固传统优势外,在数字经济、新能源等领域的优势也在不断增强,是我国“新三样”出口的绝对主力。当下,应对一些西方国家推行逆全球化带来的新挑战,我们要着眼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,积极探索“走出去”新模式,发挥国企的资源整合优势、资金优势,用好民企的体制机制灵活优势,通过横向组团、纵向共链、资本合作等方式,推动国企民企联合出海,增强海外产业链的完整性和抗风险能力,不断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话语权。
  促进国企民企深化合作、协同发展,既需要明方向、见行动,也离不开完备的制度支撑。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基础性制度,以出台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契机,从制度上和法律上落实好对国企和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,切实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。健全产权保护制度是协同发展的重要基础。产权保护严格,才能更好明确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在形成“你中有我、我中有你”发展格局的同时,有效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,消除双方合作时的顾虑。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是合作共赢的重要前提。要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,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,着力整治地方保护、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,有效破除在市场准入、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对民企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。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间顺畅合作的重要保障。国企要深度转换经营机制,加快提升市场化经营水平,民企要着力解决合规程度不高的问题,加快提升规范化治理水平。只有这样,才能使合作建立在现代治理和市场规则的共识基础上,实现长远共赢。
  大鹏之动,非一羽之轻也;骐骥之速,非一足之力也。国企民企并蒂生长、比翼齐飞,中国经济就一定能飞得更高、跑得更快。坚定不移落实“两个毫不动摇”,推动国企民企在更广领域、更深层次、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,必将更好发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独特优势,引领中国经济创造出更多更大的奇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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